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904.“撒拉的一生”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这从此处“一生”的含义和“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一生”在此因涉及年龄和构成它的各个时期,即童年,青少年,成年和老年而表示状态,如总体上一切时间段所表示的那样(参看2625, 2788, 2837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教会,所以“一生”表示教会的时间和状态。“撒拉”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172, 2173, 2198, 2507节)。由此可知,此处“撒拉的一生”在内义上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
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活着时,代表与其神性良善结合的主的神性真理,这可见于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她因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教会的神性真理,因为教会只有主的真理,没有其它真理。真理若不来自主,就不是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和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本身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一点从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该教义教导说,信的全部,即一切真理都来自主。
圣言中的一切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主;圣言的生命本身即源于此。它们因关注主,故也关注主的国度,因为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来自主、在其国度中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因此,一个天使、灵人或世人越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并相信它来自主,就越在主的国度。相反,他越不接受它们,不相信它们来自主,就越不在主的国度。因此,来自主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或天堂;这就是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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