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871.地狱灵不知道其它任何自由,只知道爱自己和爱世界所要求的那种自由。这些要求与他们的欲望有关,就是掌控每个人,迫害和仇恨所有不服侍他们的人,折磨每个人,如有可能,不惜摧毁整个世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偷窃和篡夺凡属于他人的东西等等的欲望。当满足这些和类似欲望,或说进行这些和类似活动时,他们就在享受自己的自由,因为他们正在获取自己的快乐。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这种自由,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从他们那里夺走它,他们就只剩下新生婴儿所拥有的那种生命。活生生的经历向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恶灵坚信这类欲望能从他那里被除去,他以这种方式便能进入天堂;因此,他的生命能奇迹般地变成天堂的生命。于是,他的爱及其欲望从他那里被拿走了(这种事在来世通过分离,也就是切断一个人与其他人的联系而实现)。这时,他看似一个婴儿,用手划水,尽管他几乎不能挥动双手。与此同时,他处于这种状态:他的思考能力甚至不如一个婴儿;他完全不会说话,什么也不知道。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己的快乐,从而恢复了自己的自由。这件事清楚表明,凡从爱自己、爱世界中为自己获取生命,从而陷入这些爱的自由之人都不可能进入天堂。如果这生命从这样一个人那里被拿走,他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思维或意愿留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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