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2863

2863.“看哪,密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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