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816.“亚伯拉罕就伸手”表示试探甚至到了祂能力的极限。这从整个思路清楚可知,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之前的几节论述了人身或人性神性为获准进入并承受这些试探所做的准备,本节则论述了它们的实际发生,这在字义上以“亚伯拉罕就伸手”来表述。“手”表示能力(可参看878节),在此表示能力的极限,因为所缺乏的一切就是行为本身,或说实际经历。内义的信息是这样,主的神性将祂的人身引入最严厉的试探,因为“亚伯拉罕”表示神性方面的主;这一切都是由神性做成的,甚至直到能力的极限。这个问题的真相是,主允许试探进入祂自己,是为了祂可以将纯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从祂自己那里逐出净尽,直至除了神性之外什么都不剩。
主允许试探,甚至十字架的终极试探进入祂自己,这一事实从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可以看出来:
耶稣开始指示门徒,祂必须受许多的苦,并且被杀。这时彼得拉着祂,开始责备祂说,主啊,要顾惜你自己;让这事不发生在你身上。但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到我后边去!你是我的绊脚石,因为你不体会神的事,却体会人的事。(马太福音16:21-23)
在约翰福音说得更明确:
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去我的生命,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有权柄放弃它,也有权柄把它取回来。(约翰福音10:18)
路加福音:
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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