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2798

2798.“亚伯拉罕

2798.“亚伯拉罕取了燔祭的柴”表示公义的功德。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784节)清楚可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
2798a.“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表示它,即公义的功德,与神性理性联合。这从“以撒”的代表和“放在以撒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面频繁所述;“放在以撒身上”是指联合它。以撒被称为“他儿子”,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耶和华而生。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主从耶和华成孕;这就是为何祂在许多地方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马太福音2:15; 3:16-17; 16:13-17; 17:5; 27:43, 54; 马可福音1:10; 9:7, 9; 14:61-62; 路加福音1:31-32, 35; 3:21-22; 9:35; 10:22; 约翰福音1:14, 18, 50; 3:13, 16-18; 5:20-27; 6:69; 9:34-35, 38; 10:35-36; 20:30-31);在其它许多地方,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
从圣言还清楚可知,祂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然而却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出生。当祂再次出生,换句话说,变成神性时,就生命的真正存在而言,这是来自住在祂里面,并且就是祂自己的耶和华。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的合一是一个相互和互惠的过程,以便祂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参看1921, 1999, 2004, 2005, 2018, 2025, 2083, 2508, 2523, 2618, 2628, 2632, 2728, 2729节)。由此清楚可知,主用自己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将人性变成神性,并在这个过程中变成公义。当主经历最内在的试探时,与神性理性联合的,是公义的功德;神性理性就是那时祂争战所用的武器,并且恶魔也正是与这神性理性争战,直到祂也荣耀了该理性。这些就是“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它们也是当这些话被阅读时,天使所感知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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