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796.至于主所取的各种状态,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这些状态必不为人知,因为人从来不反思自己状态的变化。然而,这些变化一直在发生,既涉及理解力的事物或思维,也涉及意愿的事物或情感。人之所以不反思,是因为他以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遵循属世的秩序,没有更高的事物来指导他们。而事实上,一切事物都通过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被调控;他的一切状态和状态的变化由此产生,从而被主永远指向唯独祂所预见的目的。持续多年的经历使我完全确定,事实就是如此。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哪些灵人和天使与我在一起,他们正带来什么样的状态。我也可以发誓:一切状态,直至其最小细节,都来自这个源头,并以这种方式由主指导。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每种状态如何包含其它许多看不见的状态,它们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状态出现;这些状态已经被排列成在自己的序列里面依次跟随的状态。对人来说,这一切都由主做成;而对主自己来说,当祂活在世上时,它们都由祂自己做成,因为祂是神性,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耶和华。
知道理解力和意愿的状态如何在人里面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所遵循的秩序、所经历的序列,因而主如何尽可能地把它们弯向良善,是天使的一部分。天使的智慧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感知到所有这类事物,直至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天使能清楚明白地感知到在内义上所揭示的关于主的状态变化的这些事,因为他们住在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中。一个过着简单良善生活的人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些细节。但对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以及那些智慧由疯狂的观念构成的人来说,它们只是模糊的,毫无意义,如同虚无,因为这些观念通过许多带来黑暗的东西模糊并熄灭了他们的属世和理性之光,无论他们多么自以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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