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2768

2768.“神试验亚

2768.“神试验亚伯拉罕”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这从下文清楚可知。“亚伯拉罕”在内义上代表并表示主,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一切论述明显看出来。本章在内义上描述了主经历了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这一点将变得显而易见。但“神试验”这句话是照着字义来说的;根据字义,试探和其它许多东西都被归因于神。但根据内义,神不试探任何人。相反,在试探期间,祂尽可能地,或只要释放不造成伤害,就不断将人从试探中释放出来,并且祂不断关注祂将正在经历试探的人所引向的良善,因为神从不以其它任何方式同意试探。
尽管论到祂,经上说,祂允许我们受试探,但这不是按着人对允许所持的那种观念,即祂既允许就是同意的观念。人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凡允许的人也愿意;但正是人里面的邪恶造成试探,甚至把他引入试探。其原因不在神那里,就像当一个人作恶并为此受到惩罚时,原因不在国王或法官那里一样。因为凡离弃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一切律法都来自良善,并由此来自真理,或说都是良善的律法,并由此是真理的律法)之人,都让自己服从反对神性秩序的律法,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律法,并由此服从惩罚和折磨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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