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577.“并与众人同在”表示从它发展出来的真理,即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也是如此。这从前面的阐述和整个思路本身清楚可知,因为经上刚才说“看哪,为你给凡与你同在的人作遮眼的”,这句话表示理性真理,对属灵真理来说,理性真理就像一种幔子;现在经上又说“并与众人同在”,所以这句话表示从理性真理发展出来的更低级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那被称为记忆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的。这些真理都是从理性真理发展出来的,这一点从流注的次序清楚看出来,即:内层事物流入外层事物,或也可说,较高的流入较低的,反过来不行。诚然,表面上看,次序似乎不是这样,也就是说,人似乎通过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而变得理性,但这是一个错觉。来自主的良善不断通过人的理性官能流入,在那里遇见记忆知识或事实,或说进入他的意识,并接受这些知识或事实,当作它自己的。这良善越能接受它们,并按适当次序排列它们,这人就变得越理性。这与被称为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是一样的。来自主的良善流入真理,并接受它们,当作它自己的。这良善越能接受这些真理,这人就变得越属灵。然而,表象是这样,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似乎流入进来,并使他变得属灵。如今人们如此推崇信之真理,却不思想仁之良善,也是由于这种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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