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441.“太阳已升出地面”表示末期,被称为最后的审判,这从当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时间和状态时,“太阳升出”,即日出的含义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一日四时和一年四季表示教会的连续状态或不同阶段,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323节);黎明或早晨表示主的降临,也就是祂的国度的靠近(2405节)。因此,太阳升出,或“升出地面”表示主的实际到来或出现。原因在于,“太阳”和“东方”都表示主(关于这“太阳或日头”,参看31, 32, 1053, 1521, 1529-1531, 2120节;关于“东方”,参看101节)。
主的到来或出现之所以等于被称为审判的末期,是因为主的出现会将善人与恶人分开,并使得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将自己扔进地狱。因为在来世,主是整个天堂的太阳(参看1053, 1521, 1529-1531节)。事实上,正是主的爱之神性属天显现在天使眼前显为太阳,并产生天堂之光本身。因此,灵界居民越拥有属天之爱,就越被提升到来自主的属天之光中;但他们越远离属天之爱,就越从这光投入地狱的黑暗。
这就是为何表示主的到来或出现的“太阳升出”既涉及对善人的拯救,也涉及对恶人的定罪;这也是为何此处第一次说“罗得到了琐珥”,也就是说,那些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人得救了;紧接着说“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也就是说,恶人被定罪。
对那些沉浸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邪恶,也就是那些憎恨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有关的一切之人来说,天堂之光实实在在显得幽暗。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说,在这些人看来,“日头变黑了”,这表示他们弃绝与爱和仁有关的一切,并接受与它们相反的一切。如在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谁都能看出,“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遮住太阳”、“使天上的发光体变为昏暗”表示其它事物,而非这些东西。
同样在以赛亚书:
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2, 10)
因此,这表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在那里,祂描述了被称为审判的教会末期: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日头”不是指太阳,“月亮”不是指月亮,“众星”也不是指众星;“日头”表示爱和仁,“月亮”表示源于它们的信,“众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当对主的承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不复存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变黑了”、“不放光”、“从天上坠落”。当这些不存在时,自我之爱及其虚假就占据人,因为这一件事是那一件事的后果。
这也解释了启示录中的这段经文: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这也论及当一切爱和仁正在灭绝时,或按普通的说法,当信不复存在时的教会末期。爱和仁的灭绝由“把碗倒在日头上”来表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自我之爱及其欲望就由“人被火烤,被大热所烤,由此导致亵渎神之名”来表示。
古教会将“太阳”只理解为主和祂的爱之神性属天显现。因此,他们习惯面朝升起的太阳祷告,却根本不思想太阳。但他们的后代丧失了这种知识,连同他们仪式中的其它一切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之后,就开始拜太阳和月亮本身。这种敬拜传到许多民族,以至于他们把圣殿献给太阳和月亮,立起柱子。这时,太阳和月亮因具有一种反面意义而表示与属天和属灵之爱截然相反的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因此,在圣言中,“拜太阳和月亮”表示拜自己和世界。
如摩西五经:
恐怕你向天举目,看见日月星辰,就是天上的万象,就被勾引去跪拜它们,事奉它们。(申命记4:19)
申命记:
若有人去事奉别神,跪拜它们,或拜太阳,或拜月亮,或拜天上的万象,是我不曾吩咐的,你就要用石头打他们,他们必死。(申命记17:3, 5)
当人们不再相信教会的仪式表示任何内在之物,以为它们只表示外在之物时,他们就将古代的敬拜变成这种偶像崇拜。
同样在耶利米书: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列王、首领、祭司、先知和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抛散在太阳,月亮和天上众军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此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及其欲望;他们“抛散骸骨”表示这些人所拥有的地狱之物,或说属于这类敬拜者的地狱之物。同一先知书:
他必打碎埃及地太阳神庙的石柱,用火焚烧埃及神的庙。(耶利米书43:13)
“神庙的石柱”表示自我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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