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397.“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表示他们必然会灭亡,这些话要照着刚才(2395节)给出的含义来理解。“我们”(也就是“那些人”或“天使”)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如前所示(2318-2319节)。拯救善人,毁灭恶人的,是祂的神性和神圣;然而,后者的命运取决于这一律法:毁灭恶人的,是邪恶本身。由于他们以这种方式灭亡,并因主降世而灭亡,所以经上就照着这种表象说,他们被差来毁灭他们。
圣言不止一次说,主被父差来,正如此处说,“耶和华差我们来”。然而,就内义而言,“被差”处处表示出来。如约翰福音:
他们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约翰福音17:8)
在其它地方也一样: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约翰福音3:17)
又:
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翰福音5:23)
除此以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马太福音10:40; 15:24; 约翰福音3:34; 4:34; 5:30, 36-38; 6:29, 39-40, 44, 57; 7:16, 18, 28-29; 8:16, 18, 29, 42; 9:4; 10:36; 11:41-42; 12:44-45, 49; 13:20; 14:24; 17:18; 20:21; 路加福音4:43; 9:48; 10:16; 马可福音9:37; 以赛亚书61:1)。
论及灵的神圣,经上同样说它被“差来”,也就是说,它从主的神性出来,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当保惠师,我从父那里差给你们的,就是从父出来的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同一福音书: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5, 7)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先知也是“被差来的”,因为他们所说的话是从主之灵的神圣出来的。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是从神性良善出来的,所以严格来说,“被差来”这个词论及神性真理。但“出来”的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出来的人或物就是它从中出来的那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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