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2037

2037.“这是你们

2037.“这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之间所立的约”表示所有人与主结合的一个标志。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如前面所述(2033节)。此处所指的是结合的一个标志,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清楚看出来,即:你们都要对包皮肉行割礼,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它在此被称为“立约的记号”。教会的一切外在仪式都是立约的记号,都要守为圣,因为它们表示内在事物。此处论述的割礼只是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意义的宗教仪式,如下文所解释的(2039节)。尽管如此,在圣言中,这些宗教仪式经常被称为“约”,因为外在事物代表并由此表示内在事物。属于“约”的,是内在事物,因为它们具有结合的果效,外在事物若不通过内在事物,就没有这种果效。外在事物只是立约的记号或结合的标志,他们借助记号或标志可以想起内在事物,并由此通过这些内在事物而与主结合(关于立约的记号,参看1308节)。属于约或具有结合果效的所有内在事物都关系到爱和仁,并源于爱和仁,因为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就是整体上的信之教义就取决于这两者,即:爱神胜过自己,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5-40;马可福音1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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