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1936

1936.“回到你主

1936.“回到你主母那里”表示它意识到它不应信靠自己,而应信靠内层真理和对它的情感。这从“主母”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母”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至于“撒莱”、“妻子撒莱”和“主母撒莱”具体表示什么,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没有任何观念能使它们易于理解。如前所述(1914, 1919节),这些含义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本节经文仅暗示主如何思想引起祂第一理性注意的表象,即:不应信靠这类表象,而应信靠神性真理本身,无论这些真理在这理性看来如何显得难以置信。所有神性真理都是这种情况;也就是说,你若就这些真理请教自己的理性,就永远不会相信它们,因为它们超出理解力的整个范畴。例如,世人、灵人或天使都不能凭自己活着,唯有主能;世人、灵人或天使的生命只是他们里面的生命的一种表象,或说他们所拥有的生命只是看上去是他们的。对基于幻觉或谬误进行判断的理性来说,这种观念令人反感;然而,它应该被相信,因为它是真的。
这是一个神性真理:圣言的每句话都含有数不清的观念在里面,尽管在世人看来,圣言显得如此简单和粗糙。事实上,每句话都包含比整个天堂还要多的东西。主将隐藏在其中的奥秘以无穷无尽、直到永远的多样性呈现在天使面前。在理性看来,这一点如此难以置信,以至于它完全不愿相信;但这是真的。
这是一个神性真理:凡将功德置于善行,或为了财富、地位、名声而行善的人在来世都不会因善行而得到任何赏赐;凡出于真正良善的目的而行事的人在来世都不会因恶行而受到惩罚;因为在来世,得到赏赐或关注的,是目的,行为则根据这些目的来看待。这也是理性无法相信的;但由于这是真理,所以我们不能信靠理性,因为理性基于外在事物,而不是内在事物得出自己的结论。
这是一个神性真理:凡在来世寻求最小喜乐的人都从主那里获得最大喜乐,凡寻求最大喜乐的人都只有最小喜乐;此外,天堂的喜乐里面没有任何优于别人的元素;这种优越性越存在,地狱就越存在;还有,天堂的喜乐里面没有一丁点世俗的荣耀。这些事也是令理性反感的,但它们应该被相信,因为它们是真的。
这也是一个神性真理:人越相信智慧无一来源于他自己,就越智慧;他越相信智慧来源于他自己,因而越将谨慎或准确的判断归于自己,就越疯狂、愚蠢。这也是理性所否认的,因为它以为凡不来源于它自己的东西什么都不是。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仅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理性不值得信靠,因为理性沉浸在幻觉或谬误和表象之中。因此,它弃绝摆脱了幻觉或谬误和表象的真理,并且越弃绝,就越沉浸在自我之爱及其欲望中,也沉浸在推理,以及关于信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中。也可参看前面所举的例子(19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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