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909.“亚伯兰与夏甲同房”表示内在人与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生命结合。这从“夏甲”的含义清楚可知:“夏甲”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生命,如前所述(16:1;1896节);该生命是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生命,这一点从前面(1895节)所解释的“埃及婢女”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外在人拥有许多情感,它们都各自致力于自己的功用;但当一个人以变得真正理性为目的时,外在人所拥有的最好情感就是对认知和知识,或说宗教知识和世俗学问的情感,因为这时,它以良善和真理为自己的目的。内在人的生命本身流入属世人的一切情感,但它的性质在那里照着目的而发生改变。当它流入以世界为目的的情感时,这目的就被那生命复活并变成世俗生命。当它流入以自我为目的的情感时,这目的就被那生命复活并变成肉体生命。当这生命流入其它所有情感时,这些情感也是如此。正因如此,恶欲和虚假观念,或说欲望和幻想的确拥有生命,只是这生命违背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
当生命流入时,它只指向目的,因为对每个人来说,他的目的就是他的爱,唯独爱活着,或说爱是唯一拥有生命的东西。其它一切都只是这个目的的分支或衍生物,并且都从这目的汲取自己的生命。只要找出自己的目的是什么,谁都能看出自己具有哪种生命。他没有必要查出他的一切目的是何性质,因为这些目的不计其数,就跟他的意图一样多,也几乎跟形成思维的判断和结论一样多。这些只是源于主要目的,或倾向它的次要目的,或说中间目的。他只需检查一下他最爱的目的,也就是说他爱之胜过其它一切目的,并且与之相比,其它一切目的都如同虚无的那个目的。如果他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就叫他知道,他的生命是地狱的;如果他以其邻舍的利益、公众利益、主的国,尤其以主自己为目的,就叫他知道他的生命是天堂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