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895.“她有一个埃及婢女”表示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从“婢女”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主母或女主人的撒莱代表并表示与良善相联的真理,如前所述(1892节)。与良善相联的真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觉真理或真正理解的真理,而理性真理在此之下,因而更低级。这理性真理是从知识和认知,或世俗学问和宗教知识中生出的,而这些知识和认知已经被对应于它们的情感复活了。这种情感因是外在人的一部分,故理应服侍属于至内在人的直觉真理,如同婢女服侍她的主母,或女仆服侍她的女主人。因此,这种情感就是“婢女夏甲”所代表和表示的。
没有人能清楚理解关于这些事所说的话,除非他知道何为真正意义上的直觉真理或说真正理解的真理,以及理性人如何出生,即:理性人是从作为父亲的内在人和作为母亲的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生出的。因为没有这两者的结合,理性是不可能产生的。理性不是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知识和认知,或说世俗学问和宗教知识,而是从对它们的情感中生出的,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没有人能变得理性,除非这些知识和认知的某种快乐或对它们的情感在他里面燃烧。情感构成母亲般的生命本身,或说是扮演母亲角色的实际生命,而这情感里面的属天和属灵之物本身构成父亲般的生命,或说是扮演父亲角色的实际生命。因此,一个人的情感的程度和品质决定了在他里面发展的理性的程度和品质。换句话说,情感越强烈,这个人就变得越理性;情感越高尚,理性就越好。这些知识或事实和认知本身只是死物,或工具因,它们被属于情感的生命复活。这就是每个人的理性人是如何孕育的。婢女之所以是埃及人,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个事实,是因为“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如前所示(1164, 1165, 1186, 14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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