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1735

1735.“至高的神

1735.“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表示主的内在人,这从刚才关于“内在人”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古教会,耶和华被称为“至高神”,因为“高”代表并因此表示内在之物,所以“至高”表示至内在之物。这就是为何古教会的敬拜在高地,大山和小山举行。此外,至内层相对于外层和最外层,完全就像至高层相对于较低层和最低层。至高或至内层是爱的属天元素,或爱本身。耶和华,或主的内在人是爱的属天元素本身,也就是爱本身;除了对全人类纯粹的爱、因而纯粹怜悯的属性外,其它属性都不适合它;怜悯是这样,它愿意拯救所有人,使他们永远幸福,将它自己的一切都赐给他们,因而出于纯粹的怜悯、凭爱的大能将所有愿意跟随的人引向天堂,也就是引向它自己。这爱本身就是耶和华。
除了爱以外,其它任何实体都不能被描述为我是自有(Am)或存在(Is),或说具有独立的存在。一切生命的真正存在(或本质),换句话说,生命本身,都来自这爱,因为这存在天生就在爱里面,是爱本身。唯独耶和华是生命的存在,或生命本身,因为唯独祂是爱,所以每一个事物都从祂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本质)和生命。除了唯独耶和华,也就是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由于除了唯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存在和活着,所以人们觉得自己靠自己活着,是一个感官错觉。天使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不是靠自己,而是靠主活着,因为他们活在主生命的存在(本质)中,就住在祂的爱里面。然而,貌似靠自己活着的表象,连同无法形容的幸福被赐给他们,胜过其他所有人。因此,这就是活在主里面的意思;除非我们活在祂的爱里面,也就是活在对邻之仁里面,否则,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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