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463.“寄居”表示接受教导,这从圣言中“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天堂,寄居和迁移,或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只不过是状态的变化,如前所示(1376, 1379节)。因此,每当圣言说到行进、寄居,或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时,天使的脑海里只浮现一件事,就是天使所经历的那种状态变化。状态变化既有思维状态的变化,也有情感状态的变化。思维状态的变化是知识、认知,或新概念;在灵人界,这些变化通过教导来表现;这也解释了为何与天使天堂相接触的上古教会成员对“寄居”没有其它感知。因此,此处这句话,即“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只表示主所接受的教导。
雅各和他的子孙下到埃及表示类似的事,如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起先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里寄居,又有亚述无故欺压他们。(以赛亚书52:4)
此处“亚述”表示推理。这也是为何在犹太教会,那些接受教导的人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寄居者”;关于他们,经上吩咐说,他们要和本地人同等对待(出埃及记12:48-49; 利未记24:22; 民数记15:13-16, 26, 29; 19:10)。论到寄居者,以西结书这样说:
你们要按着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这地。要拈阄分这地为业,归与自己和住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他们对你们来说,如同以色列人中的本地人一样;他们在以色列支派中间要与你们一起拈阄得地业。寄居者寄居在哪个支派,你们就在那里分给他地业。(以西结书47:21-23)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或主的国;“寄居的寄居者”表示那些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寄居者”表示那些正在接受教导的人,这一点从经上说“寄居者寄居在哪个支派,你们就在那里分给他地业”清楚可知;“支派”表示构成信的事物。
“寄居”(Sojourning)与“行进”(travelling )和“居住”含义也差不多。“行进”表示生活的安排和秩序,或说生活的习俗和模式;而“居住”表示生活(参看129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迦南地也被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寄居之地”(创世记28:4; 36:7; 37:1; 出埃及记6:4)。雅各对法老说:
我寄居的年日;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寄居之日一生的年日。(创世记47:9)
此处“寄居”表示生活和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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