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153.“歌篾的儿子”也表示那些拥有外在敬拜的人,但这种外在敬拜是从歌篾这个民族所采用的那种敬拜中发展出来的,这从前面关于“儿子”含义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歌篾是那些拥有与内在敬拜相对应的外在敬拜的民族之一。前一节提到了七个实行这种敬拜的民族;此处又提到七个民族,它们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但它们之间的具体差别是无法描述的,因为此处只提到它们的名字。但先知书在具体论述教会的这种或那种敬拜的地方,都会阐明不同之处。一般来说,外在敬拜,以及内在敬拜的所有差别,都取决于敬拜中对主的爱慕;而爱慕又取决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为主在爱里面同在,并由此在敬拜里面同在。因此,在此处所提到的这些民族当中的敬拜,其差别取决于主在里面同在的性质。
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敬拜如何不同,以及它在各个民族当中的古教会中如何不同,需要知道以下几点:一切真敬拜都在于对主的爱慕;对主的爱慕则在于谦卑;而谦卑在于人承认自己里面没有活物和善物,他里面的一切都是死的,甚至如死尸一般;谦卑还在于承认一切活物和善物都来自主。人越发自内心,而不是口头承认这几点,就越谦卑;因而越爱慕,即拥有真正的敬拜,也越处于爱和仁,因而越幸福。第一点包含第二点,它们如此联结在一起,以至于不可分割。由此明显可知敬拜的这些差别及其性质是什么。
此处提到的这些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的人是指那些也拥有与内在敬拜相对应的外在敬拜的人,但他们距离前一节所提到的那些人稍微远一些。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儿子”。一代又一代的下降或衍生在此从内层发展到外层。人变得越感官化,他的敬拜就变得越外层,因而离对主的真敬拜就越远。因为它越关注世界、肉体和尘世,就越不关注灵,因而就变得越远。这些被称为“歌篾和雅完的儿子”的人因更感官化,故甚至比他们所谓的父母和亲属更将敬拜集中于外在事物。因此,他们在此构成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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