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548.“于是,凡求问耶和华的,就到营外的会幕那里去”表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每个人,远离这个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这从“求问耶和华”、“会幕”和“营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求问耶和华”是指接受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指示,因为向耶和华的一切求问都是为了接受关于这些事的指示;“会幕”是指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如刚才所述(10547节);“营外”是指远离这个民族感兴趣的外在事物(1054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求问耶和华的,就到营外的会幕那里去”表示关于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远离这个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
之所以说“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是因为关于组成教会和构成敬拜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指示,都是从外在意义获得的;还因为求问主就是请教圣言;主存在于圣言中,因为圣言是由来自祂的神性真理构成的,祂与天使,也与接受祂的教会成员同住在祂的神性真理中。
说“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的另一个原因是,外在意义同时包含圣言的一切内在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里面,如前所示(10547节)。这就是为何会在最末和最低事物里面给出答复、作出启示(9905节)。此外,用于敬拜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是通过圣言的外在意义被赋予的。但它们只赋予那些在阅读圣言时从主获得光照的人。因为当他们如此行时,来自天堂的光就通过内在意义流入他们(参看9025, 9382, 9409, 9424, 9430, 10105, 10324, 10402, 10431节)。
之所以表示远离以色列民族的兴趣所在的外在事物,是因为圣言的外在意义在这个民族当中显得完全不同,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被解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他们在其中看不到关于对主之信和对主之爱的任何东西,甚至看不到关于主自己或祂所提供的天堂的任何东西。他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涉及世俗和尘世事物,尤其涉及他们高于他人的显赫。原因在于,他们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之物不感兴趣;像这样的人无法从内在看到任何东西。从内在来看就是用天堂的眼睛从主来看。由此明显可知,对这个民族来说,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意义或外在远离真正的或就本身而言的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就内义而言,接下来直到11节描述的是这个民族的外在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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