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125.“且要用膏抹坛”表祝圣以代表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爱之神性良善。这从“膏抹”的含义清楚可知,“膏抹”是指祝圣以代表来自主之神性人身(参看9474, 9954, 10019节),在此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里祂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凡代表主之物,也代表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同在的主,因而代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构成总体上的教会,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天使则构成总体上的天堂。然而,就本身而言,构成教会的,不是这些人自己,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此,就本身而言,构成天堂的,不是天使,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为主不住在人或天使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只住在与他们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正因如此,当论到教会和天堂时,所表示的是与那里的人同在的主之神性。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中的全部,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基督教界所知道并接受的教义也明显看出来,即:一切信与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凡来自人自己的自我之物,都不是良善。也正因如此,没有人凭自己的东西而拥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主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是什么意思,因而何为天堂和教会,进而知道此处所论述的祭坛和膏抹祭坛是如何成为主之代表的。要代表主和来自主的神性事物的一切都被膏抹,如祭坛、会幕,会幕内的桌子、灯台、约柜,亚伦本人,他的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当这些被膏抹时,它们就被称为圣。倒不是因为油赋予了任何神圣,而是因为它们被膏抹后将代表来自主的神性事物,唯独这些神性事物是神圣的。油之所以用于这个目的,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本身。因此,为代表这良善,祝圣通过油来实现。神性本身,就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唯独在主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都从父亲获得自己生命的存在,这存在被称为他的灵魂。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父亲的灵魂在他的孩子里面。对人来说,除了他的灵魂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拥有生命。没有灵魂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命;事实上,整个身体都是由灵魂照着它自己的形像而塑成的,为叫灵魂能处于适合它在秩序的最低层,也就是世界所履行的功能的一个状态。由此可推知,主的人性或人身里面的存在本身就是耶和华,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生命的存在;这存在使得靠它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成为它自己的样式。因此,出于在祂里面,因而属于祂的神性存在而行动的主也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此外,含有整个基督教都接受的信仰的《亚他那修信经》上说:正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主里面的神性和人性成为一基督。因此,凡知道灵魂与身体在身体里面合一,知道灵魂在身体里面的形像之人,都能在某种程度上知道神性和人身或人性在主里面合一,知道这一个在那一个里面的形像。他由此可以知道,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人身为一,还知道各自都在对方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正如主在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所说的。但由于如今没有人意识到灵魂是什么,也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它来源于父亲,身体就是灵魂的形像,这二者为一,如同在先者和在后者为一,或存在和这存在的显现为一,所以人类将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并将它们分成两种性质,由此对主的人性或人身没有形成其它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而事实上,人的灵魂来自他的父亲,是有限的,由于遗传而拥有邪恶在里面;而主的灵魂因源于耶和华,故是无限的,不是其它,而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此祂的人身在荣耀之后就和其他任何人不一样了。
由于同样的原因,主将祂得了荣耀之后的整个人性或人身都提上天堂,也不是被祂变成神性;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这与其他任何人的情况都不同。主荣耀了祂自己的身体,直到它末后和最低的构成要素,也就是它的骨和肉,主也向祂的门徒显明了这一事实,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然而,祂通过关上的门进入,并在显示自己之后就不见了(约翰福音20:19; 路加福音24:31)。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就其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然而,祂不是用油膏的,而是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膏的。这神性良善由“油”来表示,由“膏抹”来代表(9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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