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123.“你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从邪恶中洁净。这从“洁净”、“罪”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洁”是指洁净;“罪”是指邪恶,因为来自人的一切邪恶都被称为“罪”;“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和对祂的敬拜的一个代表(参看9714, 9964节),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由于所论述的主题仍是主的流注、同在,以及那里对祂的接受,所以“坛”也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事实上,正是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和教会,因为主在那里是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住在人自己的东西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坛”还表示有天堂或教会存在于里面,因而有主存在于里面的这个人自己;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坛”表示来自主并与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同在的良善本身。
启示录就提到了这些意义上的“祭坛”:
有一根像量杖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在这段经文中,“神的殿”和“祭坛”是指天堂和教会,“殿”是指属灵教会,“祭坛”是指属天教会;“量”是指认识真理和良善的量和质;这就是为何经上不仅说量“神的殿和祭坛”,还说量“在殿中礼拜的人”。“殿”是指属灵教会(参看3720节);“量”是指认识事务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9603节)。又:
我又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判断义哉,诚哉。(启示录16:7)
“从祭坛中”表示从至内在天堂中,就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耶利米哀歌:
主丢弃自己的祭坛,憎恶自己的圣所。(耶利米哀歌2:7)
“丢弃祭坛和圣所”是指丢弃教会的一切;“祭坛”是指教会在良善方面的一切,“圣所”是指教会在真理方面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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