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110.“好充满手”表为接受神性真理。这从“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手”是指代表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以及那里对这真理的传给和接受(参看10076节)。这句话,即他们“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好充满手”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为接受神性真理而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其含义如下。
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一切当中,第一个事物就是良善,真理分阶段随后到来。原因在于,良善是土壤,真理是种子。良善正是以同样的方式接纳真理并与它结合,因为它就像父母一样热爱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婚姻关系存在于良善与真理之间,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是良善,因为良善属于意愿,人的意愿才是实际的这个人自己。而真理并不构成人的生命,除非它源于良善。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没有意愿的理解力并不是实际的这个人自己,它只是进入这个人的一个入口或门口;事实上,理解力是事物进入意愿所经由的入口或门口。
人好比一座拥有许多房间,并且一个房间通向另一个房间的房子。那些唯独在理解力中拥有真理的人不在这座房子的任何一个房间中,仅仅在外面的院子中。然而,真理通过理解力进入意愿到何等程度,此人就进入房间,并住在房子里到何等程度。此外,在圣言中,人也被比作一座房子,只限于理解力的真理被比作院子。但是,也已成为意愿的一部分,并在那里变成良善的真理则被比作被居住的房间和实际的卧室或内室。
良善是来自主并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一切当中的第一个事物,这一点从人的幼儿和童年早期明显看出来。众所周知,这时他拥有纯真的良善、对父母和保姆之爱的良善,以及对同龄伙伴之仁的良善。这良善从主流入小孩子,好叫它能在接下来的阶段作为第一个要求而为主的生命与一个人的同在服务,因而作为一个基础层面而为接受真理而服务。这良善也会随着此人长大而被保存,只要他自己没有通过邪恶的生活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信仰而毁灭它。当我们说到良善时,意思是说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因为系爱与仁之显现的一切都是良善。对那些正在重生的人来说,良善占据第一位,真理占据第二位,尽管表面上不是这样(参看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4925, 4926, 4928, 4930, 6256, 6269, 6272, 62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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