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075.“并右胁”表至内在的良善。这从“右胁”的含义清楚可知,“右胁”是指至内在的良善。“右胁”之所以表示至内在的良善,是因为动物的两胁和人的腰并大腿所表相同,而人的腰和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由此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这良善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参看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 9961节);右腰和右大腿表示那里的至内在良善。因为人右侧的部位凭其对应关系而表示真理所源于的良善,左侧的部位则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因此,中间的部位表示这二,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也可以看出,胁是动物的后躯,即臀部及后腿,就是其生殖器官所在的地方,而不是前躯部位,因为这些部位被称为“胸”。由于它表示至内在的良善或属天良善,所以当祭牲的右胁被举起,并交给亚伦时,它就被称为他和他儿子的“受膏的分”,摩西五经:
你们要从感恩祭中把右胁作举祭,奉给祭司。我从以色列人的感恩祭中,取了这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照永恒的律例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利未记7:32, 34, 35)
胸和胁被称为“受膏的分”,是由于它们代表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因为“胸”凭其对应关系而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良善;“右胁”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良善;“受膏的分”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54, 10019节)。此外,胸和右胁要从头生的公牛、绵羊和山羊的祭牲中赐给亚伦(民数记18:18)。“右胁”表示至内在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它是最后提到的;因为首先提到的是尾巴和肠子,然后就是肝和肾的网膜,最后是右胁。首先提到的事物是最外在的,其次提到的事物是内在的,最后提到的事物是最内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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