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061.“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表对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的一切觉察能力。这从“血”、“耳”、“耳垂”、和“右耳”的含义清楚可知:抹在耳垂上的“血”是指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10060节);“耳”是指觉察的能力(9397节),在此是指觉察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的能力,因为那里的一切觉察能力都用来觉察神性真理(此处尤指属天天堂里的觉察能力,因为那里的天使觉察源于良善的真理,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耳垂”,就耳朵最外在的部分,是指整体或全部,因为正如最初或最高之物表示整体或全部,末后或最外在之物也表示整体或全部(参看10044节);“右耳”是指觉察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的能力。“右耳”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人右边的部位对应于真理所源于的良善,而左边的部位对应于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9604, 9736节)。脑,脸和脸上的感觉器官,胸、腰和脚同样如此。
人若不知道这个奥秘,不可能知道为何经上吩咐血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又为何经上吩咐说,这第二只公绵羊的右胁与脂肪要一起烧在坛上(对此,本章 22, 25节经文有所论述)。同样,谁也不可能知道为何经上吩咐祭牲的血要后抹在那要从麻疯病中洁净之人的右耳垂上,以及他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把右手的一个指头蘸在右手掌上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指头弹七次(利未记14:14-18, 25-28)。人们也不可能知道主对正在打鱼的门徒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他们要把网撒在船的右边,他们便撒下网去,竟打上来如此多的鱼,以致他们拉不上网,因为鱼甚多(约翰福音21:6)。这一切代表出于良善行动和教导就会捕获属于真理的无数事物;但反过来不行。此外,右手边的绵羊表示那些拥有真理并处于良善的人,但左手边的山羊表示那些拥有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马太福音25:32)。
在诗篇,“右手”也表示那些处于从良善发出的真理之光的人:
天属你,地也属你;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为你所建立。北边和右手为你所创造。(诗篇89:11, 12)
“天”、“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参看9325节);“所充满的”表示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北边”是指教会中那些就真理而言,处于一种模糊状态的人(3708节);“右手”是指那些处于从良善发出的真理之光的人;因此,“右手”和“正午”或“南边”的含义大致相同(9642节)。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坐在神的右手边”(诗篇110:1, 5; 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2:36; 14:61, 62; 路加福音20:42, 43; 22:69)表示什么,即:通过从主之神性良善发出的主之神性真理所行使的神性能力(3387, 4592, 4933, 7518, 8281, 9133节)。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右”和“左”也是。“右”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产生虚假的邪恶,“左”表示邪恶到来所经由的虚假,如在撒迦利亚书:
那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必全然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膀臂”在此表示用来证明邪恶正当的真理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是“无用”的,所以经上说它“必全然枯干”;“右眼”是指用来证实虚假的良善的知识;由于这种知识是“无用”的,所以经上说它“必全然昏暗”;“牧人”是指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343, 3795, 6044节);因此,“无用的牧人”是指教导并引向邪恶的人;“膀臂”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所拥有的能力(4931-4937, 7205节);但“无用牧人的膀臂”是指没有能力;“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觉察(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但“无用牧人的右眼”是指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觉察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它被用来服务于虚假;“全然昏暗”是指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7711节)。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马太福音5:29, 30)
“右眼”表示对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理解和信仰,“右手”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本身。谁都能知道“眼睛”在此不是指眼睛,“右手”也不是指右手;叫人跌倒的眼睛不是要剜出来,叫人跌倒的手也不是要砍掉;因为这丝毫无助于此人的救恩、幸福。启示录:
那兽叫众人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启示录13:16)
“右手”在此是指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额”是指对产生虚假的邪恶的爱。“额”表示天堂之爱,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参看99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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