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050.“和腿”表属世人的外层事物的洁净。这从“洗净腿”和“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净腿”是指属世人的洁净,“洗净”是指洁净(参看刚才10049节);“腿”是指属于属世人的外层事物。“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人必同时理解为脚,因为动物的四条腿直接连着脚,“脚”凭其对应关系表示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参看2162, 3147, 3761, 4938-4952节)。
在阿摩司书,“腿”所表相同: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出两条羊腿或一块耳朵,住撒玛利亚、在床角和榻边上的以色列人必怎样被抢救。(阿摩司书3:12)
“狮子”在此表示那些使教会荒废的人;“腿”表示教会的外在,也就是属世人的外在部分;“一块耳朵”表示它的洞察力;“住撒玛利亚的”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床角和榻边”是指属世层的最低部分,也就是外在感官意识及其真理和良善。
在但以理书,经上描述了尼布甲尼撒的雕像:
这像的头是纯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胁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其中,“腿”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铁”也表示同样的事物(10030节)。腿在此之所以与脚区分开来,是因为人的腿本质上不同于动物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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