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10017.“祭司的职分要给他们”表主拯救工作的一个跟一个的阶段。这从“祭司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职分”是主拯救的整个工作的一个代表(参看9809节)。它之所以表示一个接一个的阶段,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亚伦儿子的祭司职分,而他的儿子代表发出,因而按次序一个跟一个的事物(9807节)。此处的情况如下:亚伦所代表的祭司职分在于拯救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之人的工作;在圣言中,“祭司国度”严格意义上是指属天国度。但亚伦的儿子所代表的祭司职分在于拯救那些在直接从主的属天国度发出的主的属灵国度之人的工作。由此明显可知,“祭司职分”在此表示主拯救工作的一个跟一个的阶段。但利未人所代表的祭司职分在于再次从前者发出的主的拯救工作。
有三样事物按次序一个跟着一个。它们是属天之物,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之物,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以及源于这些事物的属世之物,就是信之良善。由于这三者是按次序一个跟一个的事物,所以天堂也有三层,良善同样按这个次序在它们里面彼此跟随。亚伦的祭司职分代表拯救那些处于属天良善之人的工作;亚伦儿子的祭司职分代表拯救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之人的工作;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拯救那些处于源于这些的属世良善之人的工作。由于按次序一个跟一个的事物是从亚伦及其祭司职分所代表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发出的,故经上论到利未人说,他们被交给亚伦。因为发出的事物属于它们从中发出的事物;这种发出或一个跟一个的阶段从这个源头获得自己的存在,正如刚才所说的(10011节)。利未人被交给亚伦和他的儿子,是为了叫利未人能在他们之下履行祭司的职责(参看民数记3:1至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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