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8

SS48.在其荣耀中

SS48.在其荣耀中的圣言由变像时的主来代表。关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像,我们读到: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和以利亚显现,同耶稣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只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我被教导,那时主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祂的神性良善;祂那“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祂的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历史和先知书,“摩西”代表他所写的圣言和总体上圣言的历史书,“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先知书;“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此,只听见有声音从这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天上来的一切宣告和答复,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作出的;它们是通过主在完全中作出的。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