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诠释启示录 #615

615.“你去,把那

615.“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这从“展开的小书卷”、“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海、地”和“踏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展开的小书卷”是指显现的圣言(参看AE 599节);“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海、地”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600节);“踏它们”是指它们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主(参看AE 606节)。由此可见,“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下文将解释“拿去,把它吃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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