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596.“脸面像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一切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都来自神性之爱。这从“脸面”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神性怜悯和一切良善(对此,参看AE 74, 412a–e节);“日头”当论及主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对此,参看AE 401a–e, 525, 527节)。由于天使天堂里的一切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那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之爱;由于圣言包括一切神性真理,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还由于“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593节),所以此处说,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9, 261, 303–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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