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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