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因通过圣言受审判而灭亡。“其余的”表示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之人;因为凡不如此避恶如罪的,都陷入各种邪恶;事实上,邪恶自他们出生时起、因而从婴儿时甚至直到临终就一直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际悔改被除去,就会日益增加。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如前面频繁所述,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的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或与真理争战的虚假(52节)。不过,“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通过爱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凭能力来争战;“长剑”从口中出来,因而是指通过教义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表示通过圣言与虚假争战(108,117,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发出。此处之所以论述与改革宗的争战,而非与巴比伦人的争战,是因为改革宗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为神性真理。而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人人都将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所以通过圣言与他们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非在它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通过圣言,以及与圣言相一致的教皇法令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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