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主的圣言,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藉这二者施行审判,将善者与恶者分开。“骑在马上的”,也就是骑在白马上的,是指主的圣言。它是指主的圣言,这一点从接下来的13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忠信”(faithful或译“忠诚”、“忠心”等)表示神性良善,因为这就是忠信。论及世人时,“忠信”是指在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时(参看744节)。显然,“真实”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在论及主的地方,则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805节)。由此可知,“按着公义审判”表示通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施行的,因而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233节)。“按着公义争战”表示将善者与恶者分开,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者与恶者分开;当善者与恶者分开时,恶者就将自己投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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