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74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宗教的各种教义和纪律,又具有它的各种宗教信仰和承认的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但却处于被这种宗教说服各种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约翰看到的那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众水”;在那里,经上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那里的“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可参看AR 719节)。经上说,这些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因为这些表示所有出于其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而在教皇的统治之下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AR 483节);“群众”表示那些处于纪律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宗教信仰的人(AR 483节);“舌头”表示那些处于承认的人(AR 282, 483节)。现在说这些话,是因为前文论到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本身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8-11);然后论到高贵的法兰西民族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12-14);因此这里论到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其余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本节之后, 经上又论到新教徒(启17:16, 17);因此,一切都是按正当顺序来预言的。众所周知,有些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处于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因为这种宗教说服在不同国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来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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