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742.启17:13.“他们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给圣言。之所以表示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声称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领,而像高于身体之物凭神通过圣言,而不是凭它自己统治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要服从圣言。所以,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像既成的事实那样仅属于教皇的特权;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会被败坏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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