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揭秘启示录 #561

561.启12:14

561.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翅膀”表示能力与保护(245节);“鹰”表示理性视觉和由此而来的思维(245节);“飞”表示看见和谨慎(245节);“旷野”表示荒凉因而在少数人当中的教会(546节);“地方”表示教会在那里的状态。由此可知“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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