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揭秘启示录 #274

274.“他既拿了书

274.“他既拿了书卷”表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上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时。如前所述,“拿了书卷”并展开表示审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故此处主“拿了书卷”表示主决定施行最后的审判。施行最后审判的目的,是将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并藉由天堂将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因此,“拿了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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