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7

SS47.圣言的外在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揭秘启示录 #19

19.“那爱我们,用

19.“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那出于爱和怜悯通过其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改造并重生人的。显然,“洗去我们的罪”是指把我们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改造和重生,因为重生是属灵的洗。但“自己的血”不是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指十字架受难,而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里引用所有这些经文太冗长乏味了,但我们会在下面引用它们(AR 379, 653节)。与此同时,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一书中,可以看到关于圣餐中主的肉和血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还有关于属灵的洗,也就是重生的阐述和说明(NJHD 202-20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