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7.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它的字义,由耶路撒冷圣殿的外在事物来代表。这是因为圣殿和会幕一样,都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代表圣言。耶路撒冷的圣殿代表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耶稣这话是以祂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19, 21)
当某种东西表示主时,它也表示圣言,因为主就是圣言。由于圣殿的内在事物代表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内在事物,所以圣殿的外在事物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外在事物,圣言的外在事物就是它的字义。关于圣殿的外在事物,我们读到:
它们以未凿的整块石头建成,里面是香柏木的;内殿所有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绽开的花;地板都贴上金子。(列王纪上6:7, 29–30)
这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神圣事物。
9155.“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看看它们有没有进入那良善。这从“他没有把手伸向”和“同伴的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他没有把手伸向”是指良善有没有使它们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同伴的财物”是指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因为被交付某人保管,却被偷去的银钱和器皿就是那“同伴的财物”所指的。“银钱和器皿”表示真理和记忆知识(参看9149节)。由此明显可知,“要看看他有没有把手伸向同伴的财物”表示看看良善有没有使真理和记忆知识,就是被夺走的真理和记忆知识,服从它自己的控制和权柄;因而看看这些以前有没有进入良善,正如刚才所示(9154节)。“手”表示权柄或能力(That "the hand" denotes power, 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296, 6292, 7188, 7189, 7518, 7673, 8153节);“在手中”是指与某人同住并存在于他里面的东西(9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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