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6.圣言的字义由会幕的幔子和帷帐来表示。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这就是为何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勾勒出它的样式。因此,会幕中的一切事物,如灯台、金香坛、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都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有约柜在其中的至圣所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之物;刻在两块石版并被保存在约柜中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由于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而外在和内在事物这两者都从至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在这种情况下,至内层就是律法,所以可推知,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因此,会幕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幔子和帷帐,因而它的遮盖物和容器,表示圣言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于所表示的是圣言的这些最外在事物,所以一切幔子和帷帐都是由捻的细麻,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制成的,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 36)。在《属天的奥秘》关于这一章的论述中,我解释了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总体和具体上都代表并表示什么。那里说明,“幔子”和“帷帐”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外在事物,因而代表圣言的外在事物;“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蓝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灵良善;“基路伯”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保护。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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