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6.圣言的字义由会幕的幔子和帷帐来表示。会幕代表天堂和教会,这就是为何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勾勒出它的样式。因此,会幕中的一切事物,如灯台、金香坛、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都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有约柜在其中的至圣所代表,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之物;刻在两块石版并被保存在约柜中的律法本身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由于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而外在和内在事物这两者都从至内层获得它们的本质,在这种情况下,至内层就是律法,所以可推知,会幕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因此,会幕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幔子和帷帐,因而它的遮盖物和容器,表示圣言的最外在事物,也就是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于所表示的是圣言的这些最外在事物,所以一切幔子和帷帐都是由捻的细麻,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制成的,并绣上基路伯(出埃及记26:1, 31, 36)。在《属天的奥秘》关于这一章的论述中,我解释了会幕及其中的一切事物总体和具体上都代表并表示什么。那里说明,“幔子”和“帷帐”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外在事物,因而代表圣言的外在事物;“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蓝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灵良善;“基路伯”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保护。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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