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5

SS45.圣言字义中

SS45.圣言字义中的真理由以西结书中推罗王所在的伊甸园中的宝石来表示。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推罗王啊,你尺寸全封,满了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各样宝石作你的遮盖,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刚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以西结书28:12–13)

在圣言中,“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王”表示教会的真理;“伊甸园”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和聪明;“宝石”表示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就是圣言字义中的那种真理。宝石因表示这些真理,故被称为他的“遮盖”。字义遮盖圣言的内层,这一点可见于前一章(33, 40节)。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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