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4

SS44.圣言字义的

SS44.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亚伦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和拯救工作方面的主。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如前所述,这就是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此,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块宝石(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整个综合体。

关于这些,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你要做一个决断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样的作法作它;你要给它镶上石头,要有四行石头,第一行依次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金钢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石头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用印章的刻法,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乌陵和土明的决断牌,在耶和华面前常放在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30)

我在《属天的奥秘》的这一章(9819—9966节)解释了亚伦的衣服,即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表示什么。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其中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十二块宝石代表因爱之良善而透明、在其秩序中的最外在形式上的一切真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的光辉。事实上,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表示发光的火;“土明”表示光辉,在希伯来语,“土明”表示整体性。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和同时默示的感知,或一种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由此明显可知,这些宝石表示来自良善、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真理;天上来的答复只以这种方式给出,因为在这层意义上,神性发出在它的完全中。

宝石和钻石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如圣言字义中的真理,这一点从灵界中的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已经清楚向我显明;我看见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就在那里的天使和灵人当中,还看见天使佩戴它们,又看见他们珠宝盒里的宝石。我得以知道它们对应于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事实上,正是这种对应使得这些宝石存在并显现,或说它们因这些真理而存在并显现。由于钻石和宝石或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以约翰看见冠冕在龙的头上(启示录12:3);兽角上(启示录13:1);宝石在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身上(启示录17:4)。冠冕和宝石之所以出现在龙、兽和淫妇身上,是因为它们表示基督教会拥有圣言的人。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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