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4

SS44.圣言字义的

SS44.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亚伦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和拯救工作方面的主。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如前所述,这就是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此,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块宝石(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整个综合体。

关于这些,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你要做一个决断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样的作法作它;你要给它镶上石头,要有四行石头,第一行依次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金钢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石头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用印章的刻法,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乌陵和土明的决断牌,在耶和华面前常放在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30)

我在《属天的奥秘》的这一章(9819—9966节)解释了亚伦的衣服,即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表示什么。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其中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十二块宝石代表因爱之良善而透明、在其秩序中的最外在形式上的一切真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的光辉。事实上,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表示发光的火;“土明”表示光辉,在希伯来语,“土明”表示整体性。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和同时默示的感知,或一种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由此明显可知,这些宝石表示来自良善、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真理;天上来的答复只以这种方式给出,因为在这层意义上,神性发出在它的完全中。

宝石和钻石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如圣言字义中的真理,这一点从灵界中的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已经清楚向我显明;我看见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就在那里的天使和灵人当中,还看见天使佩戴它们,又看见他们珠宝盒里的宝石。我得以知道它们对应于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事实上,正是这种对应使得这些宝石存在并显现,或说它们因这些真理而存在并显现。由于钻石和宝石或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以约翰看见冠冕在龙的头上(启示录12:3);兽角上(启示录13:1);宝石在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身上(启示录17:4)。冠冕和宝石之所以出现在龙、兽和淫妇身上,是因为它们表示基督教会拥有圣言的人。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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