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4.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由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亚伦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和拯救工作方面的主。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如前所述,这就是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因此,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块宝石(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整个综合体。
关于这些,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以弗得。你要做一个决断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样的作法作它;你要给它镶上石头,要有四行石头,第一行依次是:红宝石、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金钢石;第三行是青金石、白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石头都要按着以色列人的名字,用印章的刻法,各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个支派。亚伦要带着乌陵和土明的决断牌,在耶和华面前常放在心上。(出埃及记28:6, 15—21, 29—30)
我在《属天的奥秘》的这一章(9819—9966节)解释了亚伦的衣服,即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表示什么。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其中的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十二块宝石代表因爱之良善而透明、在其秩序中的最外在形式上的一切真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来自神性良善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的光辉。事实上,在天使的语言中,“乌陵”表示发光的火;“土明”表示光辉,在希伯来语,“土明”表示整体性。那里还说明,答复是通过光的变化和同时默示的感知,或一种活生生的声音给出的。由此明显可知,这些宝石表示来自良善、在圣言最外在意义上的真理;天上来的答复只以这种方式给出,因为在这层意义上,神性发出在它的完全中。
宝石和钻石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如圣言字义中的真理,这一点从灵界中的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已经清楚向我显明;我看见宝石和钻石或冠冕就在那里的天使和灵人当中,还看见天使佩戴它们,又看见他们珠宝盒里的宝石。我得以知道它们对应于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事实上,正是这种对应使得这些宝石存在并显现,或说它们因这些真理而存在并显现。由于钻石和宝石或冠冕表示这些真理,所以约翰看见冠冕在龙的头上(启示录12:3);兽角上(启示录13:1);宝石在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身上(启示录17:4)。冠冕和宝石之所以出现在龙、兽和淫妇身上,是因为它们表示基督教会拥有圣言的人。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因此,前面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但祂会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AR 20, 483, 664, 830节)。“祭司”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详情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节)。
前面说,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但要知道,他们永远在接受它们,或说永远是接受者,因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不能被任何天使或人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只能看上去像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没有哪个天使或人能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和真理的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在其中。因此,有人若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和真理被他如此吸收或采用,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就会立刻从天上被送下来接受教导。从这些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可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中已经被引用,所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AC 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拯救工作方面的主,因为这拯救的工作来自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按顺序发展的主的拯救工作(AC 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AC 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王权(AC 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民事事务(AC 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从而引向主(AC 10794节);他们不能声称自己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AC 10795节);祭司可以因圣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以将这尊严归于自己,而是要归于主,圣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着于这个人,或说紧挨着他(AC 10796, 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相反的意义(AC 36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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