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3

SS43.圣言字义的

SS43.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62—63节)的;因此,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表示圣言的外层,也就是它的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为教会的源头;这字义就像围住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个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7—20)

数字“144”表示源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12”所表相同。“人”表示聪明或理解;“天使”表示作为聪明或理解源头的神性真理;“尺寸”表示这些(即理解或聪明和真理)的品质;“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圣言的字义;“宝石”表示在其秩序中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它们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