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3.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62—63节)的;因此,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表示圣言的外层,也就是它的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为教会的源头;这字义就像围住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个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7—20)
数字“144”表示源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12”所表相同。“人”表示聪明或理解;“天使”表示作为聪明或理解源头的神性真理;“尺寸”表示这些(即理解或聪明和真理)的品质;“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圣言的字义;“宝石”表示在其秩序中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它们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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