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3.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62—63节)的;因此,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表示圣言的外层,也就是它的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为教会的源头;这字义就像围住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个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7—20)
数字“144”表示源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12”所表相同。“人”表示聪明或理解;“天使”表示作为聪明或理解源头的神性真理;“尺寸”表示这些(即理解或聪明和真理)的品质;“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圣言的字义;“宝石”表示在其秩序中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它们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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