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3

SS43.圣言字义的

SS43.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62—63节)的;因此,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表示圣言的外层,也就是它的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为教会的源头;这字义就像围住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个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7—20)

数字“144”表示源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12”所表相同。“人”表示聪明或理解;“天使”表示作为聪明或理解源头的神性真理;“尺寸”表示这些(即理解或聪明和真理)的品质;“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圣言的字义;“宝石”表示在其秩序中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它们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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