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1

SS41.由于字义上

SS41.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可推知,那些寻求神性真理的人当以来自主的光照阅读圣言时,就会在属世之光中看见神性真理,只要他们的信仰是,圣言的核心是神性的神圣,尤其他们拥有基本的信仰,即:正是由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圣言才是神性的神圣。因为显示圣言灵义的天堂之光流入显示圣言字义的属世之光,并光照被称为理性的人的认知能力,使他看见并认识神性真理,既看见神性真理在哪里显现,又看见它们在哪里隐藏。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神性真理连同天堂之光一起流入;有时甚至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流入。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在圣言中,“吃”表示吸收或采用;“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吃生命树”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吃”表示吸收或采用,因为正如属世食物当被吃掉时,就被同化为人身体的生命,属灵食物当被接受时,则被同化为他灵魂的生命。“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不表示别的,还因为人从由主那里所接受的爱和仁之良善中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许多地方都提到“树”,“树”是指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教会本身,其“果实”是指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在教会中并与教会之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适当的地方。我们说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爱之良善是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仁之良善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每种良善的性质或品质和特征将在下文被告知。关于它们,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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