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0

SS40.圣言字义的

SS40.圣言字义的真理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裸露的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比喻和对比,因而被改编并适应简单人和小孩子的理解。但它们因是对应,故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住处,就像收集和盛纳某种东西的器皿,如盛美酒的水晶杯,盛美味的银盘。它们还像所穿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少女的漂亮裙子;又像属世人的记忆知识,这些知识包含了对属灵人的真理的感知和情感在自己里面。被收集、盛纳和包裹的裸露真理本身,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而裸露的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

这一点需从圣言来说明。耶稣说: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在此通过作为容器的最外层说话。祂说“杯盘”,其中“杯”是指酒,“酒”表示圣言的真理;“盘”是指食物,“食物”表示圣言的良善。“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因而属于爱和信的内在事物。“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以这种方式,外在事物,也就是言行将变得洁净,因为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主在此也是通过作为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说话。“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称为财主,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圣言里面有属灵的财富。财主所穿的“紫色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在拥有并阅读圣言中所获得的快乐。“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表示这些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弃绝。

“拉撒路”之所以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就像爱拉撒路,祂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福音11:3,5, 36),称他为自己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还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上述两段经文明显可知,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对隐藏在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的裸露真理和良善来说,就像容器和衣服。

诠释启示录 #84

84.“看哪,我是活

84.“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这从“我是活着的”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我是活着的”是指来自永恒,唯独在祂里面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对此,参看AE 82节),但此处“我是活着的”是指其他人里面的生命,在其他人里面的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为刚刚前面说祂“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被弃绝,因祂没有在信和爱中被接受;故此处“我是活着的”表示祂被那些在祂生命中的人接受,这生命就在与人同在的信和爱中,并且这生命就是永生。“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主的生命是对祂的信和爱之生命,这生命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约翰福音中的经文: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4–16, 36)

又:

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11, 14)

“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E 71节)。又:

叫凡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40, 63)

主所说的“话”也是信之真理。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26)

又: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主所赐的“食物”也是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食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8562, 9003)。

之所以说主的生命在与人同在的对祂的信和爱中,是因为信和爱的一切都来自祂,来自祂的东西也是祂自己,因为它是祂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由于主在其中,并且它就是主自己,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住在主里面,这表示住在来自祂的对祂的信和爱里面;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10)

由此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你们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看见”主是指相信祂(参看AE 14, 25, 37节);“拥有对主的信,或相信主”是指在爱和仁中(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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