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0

SS40.圣言字义的

SS40.圣言字义的真理在很大程度上并非裸露的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就像取自存在于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的比喻和对比,因而被改编并适应简单人和小孩子的理解。但它们因是对应,故是纯正真理的容器和住处,就像收集和盛纳某种东西的器皿,如盛美酒的水晶杯,盛美味的银盘。它们还像所穿的衣服,如婴儿的襁褓,少女的漂亮裙子;又像属世人的记忆知识,这些知识包含了对属灵人的真理的感知和情感在自己里面。被收集、盛纳和包裹的裸露真理本身,就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而裸露的良善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

这一点需从圣言来说明。耶稣说: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主在此通过作为容器的最外层说话。祂说“杯盘”,其中“杯”是指酒,“酒”表示圣言的真理;“盘”是指食物,“食物”表示圣言的良善。“洗净杯盘的里面”表示通过圣言洁净属于意愿和思维,因而属于爱和信的内在事物。“好叫外面也干净了”表示以这种方式,外在事物,也就是言行将变得洁净,因为外在事物从内在事物获得它们的本质。

耶稣又说: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细麻衣,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19–20)

主在此也是通过作为对应并包含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说话。“财主”表示犹太民族,该民族之所以被称为财主,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圣言里面有属灵的财富。财主所穿的“紫色细麻衣”表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紫色”表示圣言的良善,“细麻”表示圣言的真理。“天天奢华宴乐”表示他们在拥有并阅读圣言中所获得的快乐。“穷人拉撒路”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浑身生疮,被放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表示这些人遭到犹太人的蔑视和弃绝。

“拉撒路”之所以表示外邦人,是因为主爱外邦人,就像爱拉撒路,祂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福音11:3,5, 36),称他为自己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还与主一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从上述两段经文明显可知,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对隐藏在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的裸露真理和良善来说,就像容器和衣服。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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